胡德春,男,汉族,大学本科学历,1996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。中国民主同盟盟员,三级律师职称,现担任律所主任,系安徽省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,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主要从事民商事纠纷的案件代理,特别擅长民事侵权赔偿、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办理,担任多家企业长年法律顾问。具有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。
自执业以来,信奉“无信任即无委托”,坚持打造职业诚信,赢取社会公信的执业理念。高度珍视委托人的信任,办好每一件法律事务,在服务中增强、提高信任度、公信力。
法律服务热线:0563——2516510、13865388018